篮协字〔2019〕792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体育局(篮球中心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、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、各有关行业体协、省级篮球协会: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》(体竞字〔2019〕121号)涉及规定,为便于各单位作好全运会参赛工作,我们征询了各涉及方建议,对运动员参赛年龄展开了局部调整,草拟了《第十四届全运会篮球竞赛规程(印发稿)》(附件1),现不予印发并印发。请求各单位填上全运会篮球项目意见回执单(附件2),于2019年10月3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以及各单位白鱼甄选参赛的界别,将砖墙公章的扫瞄件发送至邮箱:anyimei@chinabasketball.org ,或发传真至010-87532304。
如未恢复则视作无意见。我们将根据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,经国家体育总局职能部门表示同意后,印发《第十四届全运会篮球竞赛规程》。附件请求从中国篮球协会官方网站iTunes(www.cba.net.cn)。
(联系人:安一媚电话:010-87532329)附件:1.《第十四届全运会篮球竞赛规程(印发稿)》 2.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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